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许昌交警七大队走进隆昌路一中开展暑期电动车交通安全宣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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许昌交警七大队走进隆昌路一中开展暑期电动车交通安全宣传

许昌交警七大队走进隆昌路一中开展暑期电动车交通安全宣传

大象新闻·河南交通广播记者 李鹏(lǐpéng)

为(wèi)提高学生暑期交通安全意识,预防和(hé)减少涉及未成年人的交通事故,近日,许昌交警七大队走进隆昌路一中,针对(zhēnduì)16岁以下学生骑行电动车的问题,开展了一场别开生面的暑期交通安全宣传活动。

活动现场,宣传员通过播放(bōfàng)交通安全(jiāotōngānquán)教育视频,向学生们(men)展示了16岁以下未成年人骑行(qíxíng)电动车的(de)事故案例,分析了事故发生的原因和(hé)后果,让学生们深刻认识到违规骑行电动车的危害。随后,宣传员结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(shíshī)条例》等相关法规,详细讲解了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的规定,并从生理和心理角度阐述了未满16周岁的孩子不适合骑行电动自行车的原因。例如,这个(zhègè)年龄段的孩子应急反应能力、对交通规则的认知和遵守意识都还不够成熟,骑行电动自行车上路容易引发危险。

在互动(hùdòng)环节,宣传员设置了问答(wèndá)小游戏,围绕电动车骑行安全(ānquán)知识向学生提问,学生们(men)踊跃参与,积极抢答,现场气氛热烈。此外,宣传员还教学生们如何正确佩戴安全头盔,并强调了佩戴头盔对于降低事故伤害的重要性。

此次宣传活动,受到了隆昌路一中师生的(de)热烈欢迎。学校老师表示,交警(jiāojǐng)的宣传内容(nèiróng)丰富、形式多样,让学生们在轻松愉快的氛围中学习到了实用的交通安全知识。学生们也纷纷表示,今后一定会遵守交通法规,未满16周岁绝不骑行电动自行车,并会(bìnghuì)向家人和朋友(péngyǒu)宣传相关知识。

许昌交警七大队将持续开展交通安全宣传进校园活动,加大对未成年人骑行电动车的(de)监管力度,同时呼吁家长切实履行(lǚxíng)监护责任(zérèn),不要让未满16周岁的孩子骑行电动自行车,共同为(wèi)学生的出行安全保驾护航。

(来源:南方谈(tán)交通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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